經過阻燃加工的紡織品具有一定的阻燃性能,經過處置后,紡織品不易被火源點燃,火焰蔓延減緩,移走火源之后,紡織品普通不會繼續熄滅,即續燃時間和陰燃時間被大大縮短,紡織品的熄滅性能大大降低。
依照
阻燃劑被引入紡織品中的方式,能夠將消費阻燃紡織品辦法分為幾類,如下所示:消費阻燃纖維消費阻燃纖維的辦法可分為兩類:一為在合成纖維的過程中,將阻燃劑添加到紡絲原液中,然后經過紡絲、織造工藝,取得阻燃紡織品。
這種辦法取得的紡織品具有優良的阻燃耐久性,但是思索到阻燃劑與紡絲原液相容性的問題,阻燃劑的選擇會遭到很大限制;二為對纖維停止化學改性,將阻燃化合物作為共聚單體引入到化學纖維大分子鏈上,制成阻燃纖維。
這種辦法取得的阻燃紡織品也可取得優良的阻燃耐久性,但是對阻燃劑的請求也較高,且經過改性的纖維,其化學和物理性能都會發作改動,即對合成纖維自身的性能產生影響。以上兩種辦法對消費阻燃纖維的工藝和設備條件都有十分高的請求,完成大范圍消費有一定難度。